根據核電行業(ye)管理(li)工作需要,為服務核電安(an)全高(gao)效發(fa)展(zhan),依據財政部和(he)我局有關(guan)規定,擬(ni)開展(zhan)2021年度(du)核電行業(ye)管理(li)技術支持項(xiang)目申報工作。現將有關(guan)事(shi)項(xiang)通知(zhi)如下:
一、申報要求
1. 項目(mu)申報單位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(guo)境內(港澳臺除(chu)外)的大專(zhuan)院(yuan)校、科研院(yuan)所、大型企業、行業協會(hui)(hui)、社會(hui)(hui)團體等經(jing)審查符合投標(biao)資(zi)格的單位。
2. 項(xiang)(xiang)目申報單(dan)位必(bi)須具有完成項(xiang)(xiang)目所必(bi)備的(de)(de)人(ren)才資源(yuan)和物質條件,具有較強的(de)(de)專業研(yan)究能力和承擔政府(fu)機(ji)關技(ji)術支(zhi)持項(xiang)(xiang)目的(de)(de)經驗和基礎。
3. 項目(mu)申報單位應提供既往業績、研究人員素(su)質和(he)技術能(neng)力等方面的(de)證(zheng)明材料(liao)。
4. 項(xiang)(xiang)目申(shen)報單位曾參與過能源領域相關技術支持項(xiang)(xiang)目,且其項(xiang)(xiang)目成果質(zhi)量較高(gao)、信譽良好。
5. 項目申報單位在以往參加核電司(si)的技(ji)術支持項目中,因申報單位的原因存在評審未通過(guo)、延期等(deng)現(xian)象的,不得參與本次申報。
6. 項目(mu)負責人應(ying)該(gai)是(shi)項目(mu)申報單位全(quan)職工作(zuo)人員(yuan)(yuan)或外聘工作(zuo)人員(yuan)(yuan),是(shi)項目(mu)實施全(quan)過程的真正組(zu)織者(zhe)和指導者(zhe),并(bing)擔(dan)負實質性工作(zuo),對項目(mu)具有持續跟蹤(zong)研究的能(neng)力(li)。
7. 項目工(gong)作(zuo)內容(rong)要(yao)對行(xing)業(ye)安(an)全健康、可持(chi)續、高(gao)質量發展起到(dao)促進作(zuo)用,不得侵犯(fan)任何(he)第三(san)方的知識產權和其他權力,符合國(guo)家有(you)關(guan)保密規定和有(you)關(guan)行(xing)業(ye)政(zheng)策。
二、申報時間和方式
1. 申(shen)報(bao)截止時(shi)間:2021年7月12日(以郵(you)戳和電子郵(you)件日期(qi)為準),請選擇(ze)可在7月12日前送達的郵(you)遞方式,晚到(dao)恕不(bu)受理。
2. 申報(bao)方式:申報(bao)主體如實填寫《國家能源局核電行業管理項目(mu)任務(wu)申報(bao)書》,提出項目(mu)工(gong)作(zuo)內容、工(gong)作(zuo)方法、工(gong)作(zuo)進度(du)安排、項目(mu)實施條件、項目(mu)績效目(mu)標、經(jing)費(fei)預算及測算說明、主要(yao)(yao)參與人員情況等。申報(bao)書內容應(ying)符(fu)合(he)附件1有關要(yao)(yao)求,不符(fu)合(he)要(yao)(yao)求的將視為無(wu)效申報(bao)。
3. 申(shen)報(bao)材料(liao)寄送(song):申(shen)請書一(yi)式5份加蓋申(shen)報(bao)單位公章后,在申(shen)報(bao)截(jie)止時間(jian)前郵寄至國家能(neng)源局(ju)核電司(北(bei)京市(shi)西城區三里(li)河路46號院),并將加蓋公章的申(shen)報(bao)書掃描版(ban)發送(song)電子郵件至chentong@nea.gov.cn。
4. 聯(lian)系(xi)人及(ji)聯(lian)系(xi)方式:陳童,010-81929303。
三、其他事項
1. 各項目執行時間見附件1。
2. 我局將組(zu)織專家對投標單位進行評審(shen),并于7月(yue)底(di)前通知(zhi)入選單位,未能入選者不再另行通知(zhi)。
3. 項目經費主(zhu)要由財政(zheng)撥款資(zi)助,工作成(cheng)果中(zhong)形成(cheng)的知(zhi)識產權歸(gui)國(guo)家能源(yuan)局所有。
附件:2.項目任務申報書